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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害

    评分:
    0.0很差

    分类:恐怖片美国2018

    主演:Emily Van Raay,Andrew Creer,Bradley Hamilton 

    导演:桑尼·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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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长篇影评

     1 ) 洛杉矶高清夜色下的华丽搏杀

    在我读过的各种有关迈克·曼(Michael Mann)的评价中,最高级别的赞誉来自阿萨亚斯(Olivier Assayas)。阿萨亚斯认为迈克·曼不仅仅是当代美国电影界的风格大师,并且是一位可与布列松、塔可夫斯基、帕索里尼、威斯康蒂、侯孝贤齐肩的艺术大师。这个评价可算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手册派出身的影评人、导演一直有这传统,就像希区柯克、霍华德·霍克斯当年被戈达尔、里维特追捧一般,作者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里,不一定是必须拍摄艺术片的。拍摄类型片的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中同样可以进入万神殿。我对迈克·曼的评价没有到阿萨亚斯的级别,不过我比较同意阿萨亚斯的观点,迈克·曼不仅仅是一位徒具强烈个人风格的作者,在完成一流场面调度的同时,他会关注到一些风格化导演所忽略的细节,会展现一些带有强烈社会观察意味的重要母题。《借刀杀人》便是这样一部电影,这不仅仅是一部充满紧张激烈情绪的警匪电影,除了浓烈的视觉风格之外,影片对于角色的刻画、整体性情节的安排达到了非常严密的整合度。虽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早以新世纪新黑色电影的名义点名表扬《借刀杀人》,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借刀杀人》是一部被低估的佳作。

    《借刀杀人》获得了两项奥斯卡提名,一个是剪辑奖,另一个是杰米·福克斯的最佳男配角。前者没问题,后者就显得无比莫名其妙。这当然是制片公司的想法(奥斯卡奖采取报名制),但福克斯扮演的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一角,非但是主角,而且是凌驾于巨星汤姆·克鲁斯扮演的职业杀手文森特之上的头号主角。这其实是理解这部电影叙事与角色关系的关键点。迈克·曼钟情于双雄对决,本片表面上来看,也是比较明显的双雄模式,联系上影片的母题,二元对立的结构在影片更为凸显:白人与黑人、日与夜、白色与黑色、英雄与恶魔、胶片与数字。影片为了强化文森特与麦克斯视觉方面的对立冲突,还特意让克鲁斯染了银灰色头发,穿了纯白色衬衫,使得角色充满了一种肃杀、孤寂、哀愁的死亡气息。说起来,这也是克鲁斯迄今为止出演的第二个反派角色,之前一个是《夜访吸血鬼》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即便是标新立异的反派角色,有迈克·曼压阵,这绝对不会变成所谓明星专属(star-vehicle)电影。《借刀杀人》不像现在很多电影是专门为了明星拿奥斯卡奖拍的。可以再强调一遍,文森特虽然是第一个出场的角色,但实际上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麦克斯。因为整部电影的叙事走向的裂变都是建立在麦克斯对外部事件的反应之上。

    影片的结构脉弱非常清晰,职业杀手文森特在天亮之前要杀满五个人,对洛杉矶地理状况了如指掌的麦克斯被胁迫帮助他完成这个邪恶任务。按照这个过关游戏似的叙事脉络,每杀一个人,麦克斯受压迫的层级便会递增。而实际上影片为麦克斯设计的弧度转变,正是由低到高的曲线。不过有意思的是,麦克斯的转变并非与杀人的数量完全挂钩。这里便涉及到角色的刻画问题。麦克斯是拉美裔移民(开场部分电视里出现了足球场景,这在美国电影中是极端罕见的场景,可见迈克·曼明显对少数族裔非常关注),他的所谓美国梦,是开一个豪华租车行,为此要奋斗十二年,攒够购买奔驰的钱。影片开场不久便有表现麦克斯悉心准备开车的动作细节,他极端职业化的动作细节给人感觉他即将要驾驶的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准备执行任务的轰炸机。可是仅仅的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后,麦克斯就直接举手向文森特表示可以放弃这辆车。心中的美国梦顷刻之间就灰飞烟灭了。

    再看影片的第一个“激励事件”(麦基发明的术语),并非发生在文森特杀人之后,而是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的母亲伊达。通过伊达,文森特了解到麦克斯一直用谎言在安慰他的母亲,这个谎言便是他已经开了租车行。当众被戳穿谎言后,麦克斯居然激动不已,恼羞成怒,狂奔后将麦克斯的行李包扔飞。由这两个事件就可以清晰的显示出麦克斯懦弱、不敢直面真相的性格。影片要完成的叙事结构正是让麦克斯突破内外困境,直面自我,成长为对抗外敌的英雄。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文森特的存在对于麦克斯的来说,不过是一个心魔,另一个自我的投射。尤其是在二人的对话中,文森特频频嘲讽麦克斯连给新结识、存在好感的女检察官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在深夜,在高清摄影机构筑的带有浓烈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这样的对话显得非常梦幻不可思议。实际上,整部电影的结构,麦克斯始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战胜文森特,从头至尾他始终想的是逃避,直至最终的高潮,在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上,逃无可逃,他才终于拿出全部的勇气,从懦夫化身为西部片中的牛仔,与文森特举枪对射,完成致命一击。如是所述,麦克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当然暗含了迈克·曼对于美国梦神话的看法。既然一切都发生在暗夜时分,这自然就是一个黑色反讽版的美国梦故事。

    罗森鲍姆诟病本片的情节牵强,表现在文森特在高潮处变成了超级反派。这个观点值得一辩。如果说麦克斯的性格曲线,是弧度化的由低到高,文森特便是反向的由高到低。二人由此形成强烈的冲突互动。比较关键的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那场戏,并非是显示善意,而是要抓住麦克斯的把柄。文森特之于麦克斯,始终是由高到底的变化,即便是他能完成杀人任务,麦克斯也难逃其魔爪。这里并没有友谊的成分。高潮处的深度坠落,是预定的降落法则。罗森鲍姆的判断可能一定程度上得问责于克鲁斯的形象,毕竟克鲁斯长期以来的银幕形象很难与杀人恶魔挂钩,先入为主的印象很难迅速被遗忘。

    克鲁斯最后的杀人恶魔形象既像人狼又像吸血鬼

    谈及《借刀杀人》的视觉特色,影迷第一反应肯定是迈克•曼特立独行的高清摄影术。整部电影,只有在Fever俱乐部文森特射杀彼得林那场戏(我有点倾向于认为这场戏迈克·曼借鉴了阿贝尔·费拉拉《纽约王》中夜总会的射杀大戏),是使用了胶片拍摄(因为俱乐部里的灯光足够于胶片的感光度),其他全部是用Thomson Grass Valley公司设计的Viper FilmStream数字摄影机拍摄。原因是35毫米胶片没有办法清晰捕捉到洛杉矶的夜景。正是这台摄影机的使用,使得影片中的黑夜近乎于人的肉眼观看的效果,白色场景显得更加的闪亮,并且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流动化梦幻诗意效果。

    

    影片中还有大量类似上图的击穿玻璃的场面,这种击穿后的爆碎如瀑布倾泻的感觉仿佛是一种生命瞬间华丽逝去的隐喻。这正像文森特偶尔唠叨的念白,“人生短暂”(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死则死矣”)。马克·鲁法洛扮演的警察方宁亦是突然暴毙。他的暴毙是文森特加速成为杀人狂魔的开始。影片中还有大量的俯拍镜头,伴随着出租车的横向漫游旅程,洛杉矶的黑夜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雕塑感。有一场戏,麦克斯载着文森特向远方驶去,伴随着缓慢的乐曲,前方出现了土狼,镜头速度渐渐放慢。人与动物此刻仿佛有了一种关于生存的隐喻关系。同时又意外地浮现出一种野性荒芜的诗意。

    “一千七八万人口,这可是个国家,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可是人情淡漠……报纸上说,有人在地铁上死了,车载着尸体逛了六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谁都没注意到他。”这是文森特在麦克斯的出租车上对洛杉矶发表的看法。日升日落,孤寂如此,迈克•曼将茫茫夜色作为杀人越货的背景时空,不啻为终极死亡诗意的最佳注脚。

     2 ) 卢旺达之后没有谋杀?

    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担心的不是有那么多起谋杀,而是有一天,杀手说的是对的。

    这部作品的有力让我吃惊。我愿意将它形容为一颗獠牙—短小、强韧,一口下去就能见血。忍不住一下子看了三遍,除了最后一部分是典型的好莱坞式的陈词滥调而不值一提之外,直到翻车的部分都让人玩味不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影片可被视为一种反讽。杀手的装束是典型的职业经理人,按合约办事,用Tablet PC, 每杀一个人之前要做大量的 “prep work”,精确遵守时间表。甚至于他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使用的一整套哲学都是被如今的商场人士奉为圭臬—适应环境、随机应变,时刻准备启动Plan B。如果剥离了“杀人”这件事情本身,Vincent就是一个完美的职业经理人。这让我想起了在《西方文明的终结》一书中作者对现代社会的诊断:在职场中,情感被剥离出去。所有“带个人感情”的行为在商业环境中都被认为是“不专业”的。现代理性话语的一大胜利就是对情感的放逐,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智(Sense)压倒情感(Sensibility)的时代。所以Vincent要嘲笑出租司机Max的多愁善感了。Vincent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靠这个吃饭!”(I do this for a living),潜台词就是:这只是我的一份工作,与情感道德无关。正如萨义德在《知识分子论》中提到的一个例子:他的一个在越战中开轰炸机杀人的学生称自己的工作为“目标辨识”,瞬间通过专业行话将自己的道德责任洗刷一空。事实上,Vincent为所有人出了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你的工作是不道德的,你是选择跟从“情感”毅然放弃,还是跟从“理智”力求专业?也许在杀人这种极端情况下,普通人很容易做出选择。可是换一种情境,比如如果你的公司的一个项目会损害一些消费者健康,你还能迅速做出选择吗?

    即便是在杀人这个极端情境中,雄辩的杀手Vincent也将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良知逼到了令人尴尬的墙脚。如果我们不在乎卢旺达数百万人在日落之前惨遭屠杀这样的事实,我们凭什么对他杀死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耿耿于怀?阿多诺的名言“奥斯维辛之后不再有诗歌”似乎找到了一个遥远的知音。卢旺达之后,我们还可不可以谈论谋杀?

    如果你我都不过是迷失在万千星河之中的一粒尘埃,生命有何意义?我发现我是越发喜欢这个哲人杀手了。

     3 ) 天黑请闭眼

    上周末在家里看了汤姆克鲁斯主演的电影《借刀杀人》,最开始没觉的它是我喜欢的类型,渐渐被吸引,看完以后思考良久,暗自庆幸没有换台。有些支离破碎的想法找个地方记下来。
     
    故事发生在洛杉矶美丽的夜色里,杀手Vincent为了帮助黑帮头目消灭证人而在一夜内要连杀五人,他租下出租车司机Max的车,开始他们的杀人旅程。
     
    这部影片最吸引我的是它塑造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杀手形象,且充满讽刺意味,引人深思。
     
    Vincent一上车说的是,他不喜欢这个城市,每次来都迫不及待离开,他说报纸上讲有位老人在地铁上突然发病死亡,六个小时之后才被人发现。周围的乘客上上下下,他旁边不停地有人坐下、站起,却没有一个人去注意身边那一动不动的老人。在洛杉矶这个全美第二大、拥有1500万人口的城市,人海茫茫,你、我都不过是其中的一粒微尘,有谁会在乎谁? 此时,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对人与人之间的疏离感如此在意的Vincent竟是一个杀手。
     
    然而,杀手就是要杀人的。面对出租车司机Max的谴责,他道出了自己的人生哲学:“你知道卢旺达吗?你知道那里每天有几百人死于非命吗?你参加过大赦国际组织吗?你知道有多少生命无法自己保全?卢旺达那些人你不认识,我杀的那个人你同样不认识,况且他本身也不是个好人,你为什么要在乎?”
     
    此时被问的哑口无言的不止是出租车司机,也包括我这个观众。
     
    看到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担心的不是有那么多起谋杀,而是有一天,杀手说的是对的。影片借着这个杀手的口,向我们揭示了像洛杉矶这样物质繁华城市背后的情感荒芜,它不断挑战我们的传统道德常识,让我们看电影的过程中不时觉得恍惚,对长久以来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产生怀疑。
     
    其实,细想想,剧中最有人情味的人反倒是这个杀手,他衣着整齐,彬彬有礼,他热爱爵士,对人很慷慨, 他帮助出租车司机Max打抱不平痛骂他的老板,他为Max病重的妈妈买花并帮忙缓和母子间的关系,他主动帮别人按电梯,他询问Max的梦想并鼓励他勇敢追求自己心仪的女孩,他因为洛杉矶这座城市太过冷漠而不喜欢它。。相反,我们看看其他那些“好人”:被困的司机Max大声呼救反倒招来抢劫(最后劫犯被杀手Vincent杀了,看到这里让人觉得非常解恨),出租车公司老板无情的压榨员工,不同的警方势力之间为“这是谁的活”而耿耿于怀,喧闹的夜总会里人们声嘶力竭的跳舞,对有人死在自己旁边而浑然不觉直至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才各自逃命,而我们的大英雄Max,如果他最后没有发现杀手的最后一个目标正是自己心仪的女孩的话,你说他会奋不顾身前去阻止?仅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就是一部很奇特的电影。
     
    如果说这部影片里有那么一丝温情的话,那就在于杀手Vincent与出租车司机Max之间渐渐萌生的惺惺相惜的感情,电影并没有明确表现这一点,但我们感觉到了,所以不管Max把对于Vincent来说至关重要的资料扔下高速公路,还是他试图开翻车与Vincent同归于尽,我们都不担心杀手Vincent会杀了他,而且这也可以解释这部电影最大的一个疑点:影片最后在地铁上两个人互相开枪,杀手Vincent中枪,而出租车司机Max却毫发无伤——这于常理是无法解释的;影片中不止一次他们激烈的争吵,希望把对方引入自己认为的“正途”,当Max对Vincent说“我觉得你很差劲,非常差劲”时,我们又分明感觉到他语气里的怜惜。两个人在自己的工作领域都是绝顶专业的,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哲学,他们互相欣赏,却无法互相理解。
     
    当杀手Vincent被司机Max的枪击中,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他无力的放下枪,慢慢的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思考良久,最后幽幽的说“有人坐地铁,死了,会有人注意到吗?”,没有人知道当时他在想什么,但我们相信他没有一丝怨恨,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他是无奈的,也是迷惑的,他不明白城市这么冷漠,人与人之间这么疏远,为什么,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杀一些跟你毫无关系的人,你为什么要生气,为什么要恼火,为什么要在乎?
     
    影片的结尾很沉重,没有我们常见的“坏人死了,好人相拥而泣,此时天亮了,一切恢复美好”的场面。而事实是,在这样一个夜晚,杀手连续作案,最后被杀,空无一人的地铁载着他的尸体驶向黑夜的深处,洛杉机依然有着美丽的夜色,太阳终究没有生起。此时音乐响起,名字叫做“People die alone”...
     
    Once upon a time I was of the mind
      To lay your burden down
      And leave you where you stood
      And you believed I could
      You'd seen it done before
      I could read your thoughts
      Tell you what you saw
      And never say a word
      Now all that is gone
      Over with and done-never to return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die alone
      I can tell you I'm
      A shadow on the sun
      
      Staring at the loss
      Looking for a cause
      And never really sure
      Nothing but a hole
      To live without a soul
      And nothing to be learned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go insane
      I can show you how
      You could do the same
      I can tell you why
      The end will never come
      I can tell you I'm
      A shadow on the sun
      
      Shapes of every size
      Move behind my eyes
      Doors inside my head
      Bolted from within
      Every drop of flame
      Lights a candle in
      Memory of the one
      Who lives inside my skin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go insane
      I can show you how
      You could do the same
      I can tell you why
      The end will never come
      I can tell you I'm
      The shadow on the sun

     4 ) 硬伤处处,如此坚硬

    有很多大片,其实未必好看,因为硬伤处处,比如这部借刀杀人
    杀手,尤其是一个独自做了六年未出问题的老牌职业,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可以没有《喋血双雄》那样的侠义心肠,冷血!可以没有《全职杀手》那样花里胡哨,不过举枪杀人罢了,枯燥!可以没有《机械师》那样思维缜密,《杀手47》那样身手了得……
    第一幕就从哪里开始说呢?文森特选择了女检察官坐过的出租车?还是第一个死人从窗户里摔到车顶上?两个失误全部PASS,文森特为什么没有杀掉麦克斯而选择继续用这辆问题车做下去???
    当代入编剧的思维方式,你才能继续看下去,于是明显对男女不同态度的话痨麦克斯悲情地差点被巡警捏住、两个瘪三因他送命——这里特别交代,文森特枪法精准,精准到在地铁里一枪未中!
    文件被麦克斯扔掉于是才有警察监视到,这一段我一直看不懂,反正结局文森特已经度过了警察追捕这一麻烦,略过也罢。那么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在有了母亲病房逃跑的前科、知道那张名片是第五个人的前提,究竟是多么粗大无匹的神经,还要去断电杀人浪费时间?至于那个刷卡进入……
    还有,文森特跑下楼又是怎么判断他俩不是去大街而是上地铁?又是上的上下哪辆地铁?至于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居然被第二次开枪的麦克斯打伤,我们还是选择忽略吧——因为硬伤处处,如此硌人
    仅仅为了凸现出所谓“人性”、“社会现状”之类的东西,便可以如此胡编烂造经不得深思——我其实是冲着靓汤去的,可惜只在夜店那短暂的疯狂里,随着法宁的死而被终结,于是在九年前并未看到一半的今天,味同嚼蜡了将近两个小时
    你可以把我看做是“砖家”“叫兽”,我也只想说看电影只是为了消闲,我不想发掘什么深度的东西,思考形而上的问题,那么,我对它的评价:很差

     5 ) Shadow on the Sun

    <图片1>
    发现每回随意挑的Tom Cruise的片子,往往都能惊艳到我。上次挑了《香草天空》,事先没有看任何预告还以为是浪漫爱情片,观影过程中心中疑窦丛生,后来查了豆瓣才发觉原来是烧脑片。这部也不例外,原以为会看到帅气银白发大反派各种惊险刺激场面,结果Tom Cruise给了我一位宛如职场经理般尽职尽责、自持一套道德体系、善于诡辩与交际、随机应变能力强大的职业杀手。

    <图片3>
    听说,有这么一个人,他独自开始自己的事业已经有六个年头了。他经常出差,效率极高,一天能完成好几份合约。他对工作十分尽责,执行力强大,每一个项目在着手前都会进行仔细调研,即使项目进行时发生意外,他也能很快给出Plan B并完美执行。他英俊,神秘,不轻易见人。他冷静且善于安抚人心,无论对方的社会地位是高贵还是低贱,都能礼貌相待,能很快取得陌生人的信任。他博学多才,谈吐不凡,有自己的人生哲理与价值体系。他给小费时特别慷慨。

    如果我这么描述一位男士,有多少人会对他产生好感?见到真人时,又有多少人会为之倾倒?直到,得知他是职业杀手。

    <图片2>
    上车时,他说:“I read about this guy, gets on the MTA here, dies. Six hours he’s riding on the subway before anybody notices his corpse doing laps around L.A., people on and off sitting next to him. Nobody notices. (报道上说有个人在列车上死了。尸体被发现前,他在车上待了足有六个小时,人们上上下下,坐在他旁边。但没有人发现。)"

    暗杀前,他说:“Most people, 10 years from now, same job, same place, same routine, everything the same. Just keeping it safe once and over and over. (十年后,很多人,还会过着一样的生活。一样的工作,一样的地方,永远保持安全的感觉)”

    威胁时,他说:“Since when was any of this negotiable?(几时开始你能够跟我讨价还价?)”

    临死时,他说:“Hey Max. A guy gets on the MTA here in L.A. and dies. Think anybody will notice? (有一个人在洛杉矶的列车上死了。不知谁会发觉?)”


    Vincent是个矛盾体,矛盾得让人不知所措。当的士司机Max被逼着去看望躺在医院生病的母亲时(这里Max不是不孝,而是不想让杀手接触母亲),Vincent提醒他该买花,还认真地说,“她怀你怀了九个月”。这一秒,他可以如春风拂面般与Max的母亲交谈,下一秒便能拿她的生命来胁迫Max为他办事。Max阻挠过Vincent好几次,一次是将Vincent装满情报资料的公文包摔毁,如果有谁把我辛辛苦苦做的作业扔下桥,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先把对方的书包扔下去,而Vincent连举着的枪都没有用上,只是轻微发泄将对方拽道在地,马上便让对方将功赎罪展开补救资料的行动;一次是翻车想要摔死Vincent,这次连生命都被威胁了,Vincent居然只是如小孩般抓起枪托在逼仄的车体内敲打对方泄愤,并没有直接了结对方生命。Vincent在第二次刺杀行动前将Max困在车里,当出租车老板打电话来骗Max赔付车险时Vincent有如律师事务所里的专业人士般厉声斥责对方的欺骗行径,为Max出了口恶气。


    在Max鼓起勇气翻车前,Max先质疑并抨击Vincent没有人性非常冷漠(Vincent刚射杀了想要救Max离开的缉毒警察,当然Vincent对此毫不知情,以为自己救了对方好几回),于是Vincent反讽Max与庸庸世人一样只会做梦麻痹自己,到死都没有勇气追梦。如果Vincent真的如Max所说的那样冷漠,对人命毫无感觉,那么他绝对不应该原谅Max那么多次的背叛,乃至最后死在Max拙劣的枪法下。Vincent一边对Max的懦弱嗤之以鼻,一边却有意无意地保护Max,而Max一方面憎恨Vincent的冷酷无情,屡次破坏他的杀人计划,另一方面他渐渐地吸收了Vincent奇怪的哲学理念并激发出自己的潜能。其实,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矛盾体,只是我们一直没有能有效地自检。也许,Vincent与Max是在矛盾激化中,产生了类似“惺惺相惜”的磁场,使得他们看似在挣脱对方,实则融合。


    洛杉矶的夜还在蔓延,灯红酒绿的光影如一颗颗打磨过的晶石般在窗外略去。Max缓缓踩下车刹,等待两匹狼穿过马路。第一只走得那样快,快得让人看不清背影,而第二只则望向了停下的出租车,在视线对上的那一刻,背景音乐Shadow on the Sun奏响。Vincent呆呆地放空,望着前方……电影里的这个片段,我反复翻看了数十遍,夜色迷离,音乐带着种苍凉的孤寂感,一个奔波的杀手,一个神经疲惫的司机。那种美妙感是无法言说的。

    <图片5>
    洛杉矶褪下了阑珊夜色,Vincent安静地死在了列车上。与《Collateral》相比,《这个杀手有点冷》也是悲剧收尾,但两部电影让人伤感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后者让人伤心遗憾,要大哭一场才够释放,而前者,更多的是心疼,他不是好人,他更适合在被人追杀或者在执行任务时被杀死,而不该这样宛如宿命般地静静死去。



    这部戏里有不少小细节很有趣:
    1. Vincent 经常抻脖子,四处张望查看周围情况。在酒吧里杀老板前尤为明显,听到声响都会扭头查看,有人经过也会查看,以确保刺杀的最佳时机。
    2. Vincent 记忆力极佳,杀完老板后他把音乐家的资料默默背了几句。
    3. Vincent 应变能力极强,第二次行动后发觉Max不老实,除了警告之外,他还把第三次行动伪装成休闲娱乐来放松Max。Max毁坏公文包后去Felix处取资料,而留在车上的Vincent则拆下车里的显示器来接收USB继续查阅资料。
    4. Vincent 是个超级克制的人。他从不喊疼,即使被一枪打中耳朵飙血,也只是闷哼。后面与Max近乎古代决斗时,被击中也一声不吭,默默坐下,说了一句话,便“坐化”了……

    PS:电影其实自带CP感的说,Vincent和Max都是聪明人,学习模仿能力极强,许多对话也特别带感,“I saved your life. Do I get any thanks? No. All you do is to clam up. You wanna talk? You wanna me fuck off?”“...Fuck off.” (“我救了你,你有一句感谢的话么?没有。你只会闭嘴。你想说话么?想叫我滚蛋么?”“滚”)迷之鸡汤话唠X废柴梦想派,真的好想看同人文啊啊啊奈何找不到……

    <图片11>
    <图片12>

     6 ) 一部被低估的电影,《借刀杀人》

    给大家看看这个人写的影评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7006818.html 下面是我复制的
    借刀杀人——生存的勇气

    片子一开头,展现的是一个忙碌繁华的都市。音乐也相当的暖洋洋,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梦。随着镜头的展开,你会看到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以及各种各样的化解(逃避)方式。对于那位主角之一,黑人出租车司机麦斯,他的方法就是看着马尔代夫群岛的照片,想象自己可以在渡假圣地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当他遇到心仪又投机的那位漂亮女检控官,他只能装作很潇洒幽默,当她下车离去的时候,他摇头叹息:他离开这种美女和上层社会的生活实在是太远了。他骨子里有着一种自卑,甚至那位女子给了他名片,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所以,他接过名片的时候,又一次叹息。命运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突如其来的袭击。——阿汤哥出场了。阿汤和那司机第一次说话的时候,那个黑人还在想着刚才的事,他把照片送给了那个女子,心不在焉地整理车里的东西,没听到阿汤的话。正当阿汤哥要转身找另外一出租车的时候,他回过神来,招呼了一声,载上了这位他不知道应该憎恨还是应该感谢的特别顾客。有时,就差那么一点,人的生活的样子就完全不一样。出租车里例行公事地问答,开向旅客要的目的地。此时的音乐,开始变得有点冷。钢琴声飘荡在夜晚的都市里,尽管依然灯火通明,但是却有说不出的冷漠。这就是为什么阿汤哥说:“每次来到洛杉矶,我都等不及要离开。”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觉得很冷。阿汤哥和司机都是观察力很强的人,彼此说话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懂得对方的意思。这也是阿汤哥欣赏司机的地方。阿汤哥也一眼看穿,司机所说的计划筹备资金开自己的公司,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逃避现实的借口——这个司机过着一种庸庸碌碌的生活,但自己不肯承认和面对。这种人,胆小怕事,应该很好控制,阿汤哥估计。两个人都对自己职业内的事相当在行,所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阿汤哥今晚包下他的车,多付给他钱。一切都很顺利,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胖子摔下楼的话。很多人说阿汤水平真次,杀第一个人就露馅了。导演并没有给我们镜头,在楼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那个胖子被射杀的时候刚好就在窗边,也许他是本能的逃到窗边,一边想要拔枪还击然后被射杀……阿汤哥是杀手,不是上帝,他可以保证要杀的人一定没命,但没法控制现场发生的事。况且,他一点都不怕被那个司机知道这事,他一开始就想要借刀杀人,用这个司机当替死鬼。他觉得是可以吃定司机这种人的。(从后面警探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有先例的,以前有一个司机杀了三人,然后自杀的怪案,估计就是阿汤干的)反正一晚上要杀五个,迟早是会被知道的。早点让他吃惊,就早点镇住他,让他就范。这个司机有一定的正义感,但作为一个平凡人他非常的平庸和怕死。如果他想要见义勇为跟阿汤哥搏斗,或者有胆子偷跑,他很快就会没命。阿汤哥就是吃准他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气势上。阿汤这个杀手很专业地立即清理了现场,这也是后来剧情发展的关键之一。警察无法立即判断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没法立即联想到这是雇佣杀手连环刺杀跟某案有关的人。警察甚至还判断不了那个失踪的胖子到底是被杀、自杀,还是跑了。司机也是个很好心的人,他关心那两个巡警的生命,甚于关心自己。在检查车辆的时候,他是完全有机会逃走的。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那么好的机会,他甚至没想到要逃走。他对环境就是唯唯诺诺地适应,他没有生存的勇气。接下来他跟出租车调度员的对话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面对咄咄逼人的侮辱,他甚至不敢说半句不满的话。这让旁边的阿汤哥很不爽——阿汤哥是个独来独往,不受任何人管,而且自信对环境和他人都很有掌握能力的人。他甚至受不了看别人对环境的屈服。他强迫司机对上司强硬起来,就像对他强硬地灌输自己的生活理念、杀人的哲学。阿汤哥上楼办事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司机还是想到该逃走了。他已经断定阿汤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疯子,迟早会威胁到自己。他按喇叭求救,却招来了两个混混。很多人质疑这片的结局,其实要质疑的话,这里也可以。为什么他就招来了混混,而不是警察,或是热心的好人?故事的发展就可以立即改写了。生活里很多事情没有解释。要解释的话,只能说——这就是命运!就像开始,如果他没招呼阿汤哥上车,整个故事都跟他无关了。阿汤哥很干净利落地收拾了两个混混,注意,他开枪是有声的。第一场杀人,他很好地控制了现场没枪声,用了无声手枪,杀那胖子没有证人听到枪声,立案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杀酒吧老板也是无声手枪)。杀这两个混混,完全是计划外的事,生活就是有意外!这两个混混身上的枪弹和死法,也成了案子的线索之一。让那个干练的警察意识到,这可能是专业的高手干的。生活里的每件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你触动了其中一个机关,所有的关联都会作用到你身上。但那个司机还是不知道。他和阿汤哥最大的分别就是在这里,阿汤哥将他的信念融入到生活方式里,融入到他做的每一件事。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用自己的哲学解释一切事情:工作、女人、好坏、生死……那个酒吧的老板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人觉得阿汤哥杀他不守信用。那老板明明答对了问题,为什么要死?其实阿汤哥问的是潜台词:你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你是继续在这里干你的音乐(就意味着他可能像正常人一样出庭当证人),还是回到黑道上?老板如果想要活命,他应该立即跟阿汤说:我要回去摆平这件事,给我一个机会——阿汤确实有给他机会的意思,不然就直接射杀他了,当然阿汤不会就这样放走他,会让他回去跟老大自己谈,这是最大可能的让步了。那老板选择了继续现在的音乐生活,他就必须死。不管他答对了还是答错了那个问题。这跟禅宗很相似了,你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有关生死存亡的大事。司机麦斯被震惊了!他无法相信阿汤就在谈笑风生中杀死了这样一个好人。这也使得他对杀手刚起来的一点好感荡然无存——本来,他见到阿汤的身手、气度,还有敏锐观察力,是相当佩服的(他一生人就是缺乏这些气质),加上在酒吧里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拉近了不少距离。他的潜意识,觉得阿汤本质也许不是那么坏,甚至,有成为朋友的可能。也许,阿汤真是在替天行道,杀一些坏蛋,清理社会垃圾?这就是阿汤这位生活化的杀手与众不同的地方。在酒吧里的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想法:阿汤只是一个冷酷无情,把工作视为第一位的杀手。他可以用任意的冠冕堂皇的哲学,解释自己杀死的任何人都是有理由的。阿汤的演技我觉得在这里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酒吧里他不断地观察周围的环境,等待最好的动手时机,同时谈笑风生之余,真的让你觉得他对老板的音乐才华是惺惺惜惺惺的。这些细节,只有很入戏很用心研究过角色的人才能做出来。在那里,他真的就是一个杀手,带着他的哲学和信念,一丝不苟执行的杀手。司机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绪上,他都接受不了眼前发生的事实。阿汤必须重新对他进行掌控。刚好总台通知麦斯,他妈妈接二连三第打电话来。因为他没去例行公事地探望她。于是阿汤就抓住这个机会,一方面可以让司机调节一下情绪(带着胡思乱想的脑袋开车是相当危险的),另一方面,他觉得找到了司机的弱点,他的妈妈,可以用来要挟他,让他继续就范。事情未必会向阿汤想象的一样,但他就是一个相当有自信的男人。以当时他的计划和环境来说,这也是一步相当妙的棋。况且,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另外找一个替罪羊了。当然,他低估了麦斯的善心,这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人。况且,现在有危险的是他母亲,麦斯迫不得已抓起阿汤的公文包,跑出医院,他只是为了引开阿汤。司机的这个特质,也是阿汤身上没有的,也是人性里可贵的。司机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才华、机智和勇敢,只是被一向屈服于生活和环境的习惯掩盖了,尘封了。麦斯毁了阿汤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要杀人的名单和住址。整个计划被他破坏了!有人觉得阿汤这样都不杀司机,很不合理。其实杀了司机才是真正不合理——东西已经毁了,杀司机只能泄愤,于事无补。阿汤是一个相当冷静有原则的杀手,他想到的是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如果完成不了,怎么才能掩人耳目,全身而退。另一方面,如果杀了司机,就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一个从来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他要保留司机。一方面,是要借司机来投石问路,让他去黑帮重新拿资料,试探客户的反应。如果客户生气杀了司机,说明这生意黄了,阿汤没必要继续;如果生意继续,他还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演出“借刀杀人”的老套路,掩盖自己的身份。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被杀的司机都会被认为是阿汤自己。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过人之处:冷静,随机应变,安全第一。这件事让他暴怒,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过此事也更坚定了他用麦斯当替死鬼的想法,司机后来如果不反抗,是死定的。导演在医院又安排了一次命运的小笑话,杀手和警察在电梯里不期而遇,还互相谈了两句——有时你想要的东西,跟你是那么近,你却不知道。查看4具尸体,警察发现杀手的枪法很有特点:总是胸口两枪,额头补一枪。(这是个细节,也是阿汤这个杀手的习惯,后来在舞厅也是如此。)在黑帮老大的地盘,司机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老大对他丢了名单很不满意,几乎要干掉他。麦斯随机应变的潜能也被激发出来了——当你面对极大的危险,还依然懵懂胆怯,你就死定了。这一场充分说明司机本身不是一个苯人,阿汤的确有点低估他了。(我们是不是也有点低估了自己,我们以为,我们就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经历过这事,司机已经开始有点转变了。他在沉睡中,有一点清醒和自信的迹象(从他走出老大地盘的样子可以看出一点)。不过,他重新走进出租车的时候,还是要屈服在阿汤的控制之下。因为阿汤说过,他不听话就要干掉他老妈。去舞厅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条狼。很诡异很突然,阿汤和司机都一时无言,注视着那条狼。狼孤寂地在夜晚的街头匆匆而过,狼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车上两人各自的生存状态,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特点:孤独。对阿汤来说,他是太聪明太有能耐,看破了一切,觉得这个冷漠的世界一切都不可信,他不可能有朋友;对司机来说,他忙忙碌碌在社会的底层应付生计,没有时间去认识另外的朋友,而且他也太胆小,没有勇气去改变眼前的一切。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舞厅一战,充分表现出阿汤饰演这个杀手的专业素质,高的惊人——充分利用环境,以少打多,逐个击破,身手敏捷,枪法如神……总之你能想象出的赞赏词汇,用在上面都不为过。同样的赞赏我要给予导演,这一场战斗的经典,同类的片子很少见到。那队警察因为一开始就选错了目标,所以无所作为。真的很喜欢在舞厅杀人的那一段:多少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嘈杂的音乐里乱舞,对阿汤哥在身边杀人一无所知——多少人在这个世界上昏昏欲睡,对近在咫尺、生死攸关的大事视而不见?阿汤哥如入无人之境,干净利落,一个个收拾外围的保镖。他那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就像豹子走进了羊群。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干练的警探,他从一开头的蛛丝马迹就判断出这晚上发生的事情很有跷蹊。他头脑冷静,心地善良,相信那个司机只是无辜的替罪羊,一心想要查出真凶,救出那个司机。可是,他还是死了,死的那么突然和无声无息,就在舞厅门口,被阿汤两枪穿心射杀。请问他在专业领域内有犯过什么错误吗?根据他掌握的资料,和他所处的职位(如果他是指挥者,情况会大不一样,可惜他只是一个小警探),你能找出他行动上出过什么漏洞吗?在相同的处境下,谁能比他做的更好?他还是死了。他输了什么?我只能说他输了运气。很多人质疑最后阿汤在地铁被打死的一幕。如果你能接受警探的死,那为什么不能接受,阿汤最后也是输在运气上呢?其实在片中是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质疑的。这部片子可以有很多分支很多可能的结局,导演和编剧给我们看的,是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一个结局。如果片子拍成一个常人思维内的大俗套,又何必专门去看这片子呢,找以前的警匪片看不就得了?回头说剧情。阿汤杀死那个警察,开始让司机觉得愤怒。先前杀的人,可以说都跟司机麦斯没什么关系——而那个警察芬宁,是关心麦斯,相信他清白的,就在他眼前,被阿汤杀死了。但是阿汤还觉得是自己救了司机,况且,死个把人根本就不值一提:“宇宙是百万个由千亿星辰构成的星云,而其中一个瞬间里的一点微尘——那就是我们,湮没在太空之中。警察,你,我...谁又会在意?”阿汤哥如是说。他甚至没法在意自己,这也是阿汤心里的悲凉,虽然他很有本事,很有钱,但他很孤独。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关心和寄托的东西。这就是他们这两类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世界观的人,是永远没法真正沟通的。麦斯开始痛恨阿汤,包括他那一套处世哲学理论。两个人很自然的争吵起来。阿汤哥毫不客气地戳破麦斯的伪装:“某天?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在你的下半生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别和我说什么谋杀,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打电话给她!你他妈的干嘛还在开计程车?”多少庸庸碌碌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这些话像闪电一样惊醒了麦斯!他沉默了很久,回答道:“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我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在那一刻,他已经被迫面对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义上,他都痛恨这个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那么多痛苦的阿汤,他也决心和阿汤哥同归于尽。飞车加速的时候,他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你比我强么,现在大家一起抱着死,你也有被我掌握着命运的一刻!其实整部戏的高潮是在这里出现和完成的。后面的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在司机决心和阿汤一起死的那一刻,他算是重生了。为此他还应该感谢阿汤,阿汤是他生命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所有的道路,让他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处在什么样的状态。生命就是这样奇怪,当接近死亡的时候,它才显露出它的辉煌。你是否也过着同样的生活?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尽力地逃避生活的真相,用各种借口麻痹自己。你哀叹生活没有给过你机会,但是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面对,你是否愿意付出那个代价,去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你?你真的可以为爱去冒险吗?阿汤最后失败了。我觉得是导演的安排,阿汤死了,才能反映出人在命运之下的无奈。他死在冷冰冰的地铁里,就那样坐着,阿汤像开篇自己嘴里讲的一样:尸体随着地铁周游这个城市,不会有人知道。没有人会在意。你可以质疑这个安排不合理,也可以不喜欢这个结局。就像我反复讲过的,这片子你要质疑,可以找到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找的不是麦斯,如果那胖子没摔下来,如果麦斯逃跑或被杀,如果那警察杀了汤哥……有太多的可能性,什么又是合理的呢?麦斯刚撞车,晕头转向,就能抢到那警察的枪,合理吗?他完全可能直接就撞死了!阿汤哥在舞厅里弹无虚发,别人却一点边都没打着他,合理吗?结局并不重要,你我都是匆匆过客。重要的是,导演将他要表达的意思,在片子里很好的传递了——你是否有面对真相生存的勇气?

     7 ) 爱上反角,那两匹让时间停止的狼。

    一开始很喜欢黑人的完美主义,还有他的梦想,一个刻苦的有未来的出租车司机,以为是他和黑美人的故事。

    接着汤哥出现,从天降尸体开始,情节变得越来越混乱。汤哥的絮絮叨叨,黑人的正常逃避心理,他好像有那么一点,一点,的认可这位银发的杀手,他没有强烈的反抗,或许是懦弱?还是完美主义,不想弄坏任何场景,只希望事情顺利,然后自己报案去?

    到被逼着去见老妈,越来越多内心的交割,汤哥和老黑谈起了人生,父母,精神伤害。两人的心,越来越近。直到老黑去黑帮伪装汤哥,他俨然变成了他!(曾有那么一刻,脑洞大开的我,在想可能老黑才是幕后真正的杀手?汤哥只是被他利用?!)

    而到了舞厅那场,汤哥帮黑人杀了身边的人,包括唯一认可他的警察,他彻底失望了,他快被借成刀了,未来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到底结局会如何,面对这样一个心很近,又冷酷,又谈人生,有感情,但又没感情的杀手。而短短的紧张的过程,他们还谈到了梦想!一边杀人,一边谈梦想。

    狼,两只狼,时间突然停止了!。。。。。他们俩也同时呆了,我也呆住,在那一刻,寂静,无声,内心却翻腾着在世界的沧海一粟,无尽的荒凉,孤独,冷酷的生存法则。

    他们不都是那银色的狼吗?汤哥冷漠,又会为了生存,结群,寻找合作,但也为自己杀人的谴责不断辩解,自我说服。老黑多情,美好的梦想,但现实呢?现实不是那纸片的宝马,而是他要在几把枪顶着的情况下拿到资料,现实是他要自己要面对没人支持的贷款,自负盈亏,自己寻找客户,自己承担生活的一切压力,天天过着兼职其实是正职的出租车司机的生活,谁的心,又能有汤哥和他那么近呢?而偏偏这个最近的人,他是一个杀手,最不现实的一个人。

    看到的狼,还有汤哥对他梦想的现实化,他毅然把车撞翻,这对完美主义的人来说,实在是艰难的决定,把现实狠狠的撞个稀巴烂,撞得支离破碎,乱七八糟,未来怎么收拾这个残局?很头疼呢~当然,自己也就孤注一掷了,逼着自己面对自己的梦想,把现实的出租车生涯来个了断,当然,也摆脱了这个汤哥这个杀手兼心灵朋友的控制。

    但当他看到自己的意中人是汤哥的目标的时候,他奋起反击!野兽对配偶的争夺,确实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当然要是不涉及这个,我们说不定可以闲时一起到野外吹吹风。

    地铁上,冰冷的地铁上,没想到的是,老黑把汤哥给结果了!那一刻,我真是无限的惋惜,我爱上了这个银发杀手,这个活生生的杀手,他安静的,帅帅的,死去。

    后来看其他评论,我才想到,是啊,职业杀手怎么会被业余菜鸟杀死而菜鸟没死呢?或许,他根本没想杀老黑,而老黑被逼急把他杀了。曾经那么一刻,他犹豫了,这个善良的,关心他父母的,痛心他为何走上杀人道路的人,他犹豫了,所以他被杀了。

    看完才知道,这部戏,没有女主角。曾经下过判断,没女主角的戏,会很闷吧,几个男人,能做什么,除了gay片,男人和男人,不是战争就是打架,可是这部实在好精彩,男人的温情,人生,心灵,梦想的思考,一切精彩,源于汤哥的迷人的演技,和他个人的难以名状的魅力。

     8 ) 白头汤姆哥:杀手界的笑话!!

    一个有六年经验的杀手(帅哥汤姆·克鲁斯),接到一单任务,到洛杉矶一夜杀6个人。结果,被一个菜鸟出租车司机反杀的故事。

    从影片可以看出,这个杀手是一个人在作案,没有相关人员的配合。买凶者只是给了他一皮包的资料。

    来看看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是如何应对的。

    一、一开始,白头发、络腮胡,老墨镜的汤姆·克鲁斯就在飞机场的大厅,人来人往之间,跟一个同样是帅哥的同志故意撞了一下,然后掉包了。显然,这个都是提前计划好的。包里是给帅哥汤姆的杀人资料。汤姆猫要在一晚上连杀5个人。不管黑白两道,连检察官也杀。可见,这个案件多大!!!

    问题来了。既然买凶者居然连证人、律师和检察官都要杀。说明这个案件对买凶者非常重要。那么,买凶者早干嘛去了?第二天都要开庭了,才想起来头天晚上,要把这所有人杀光光啊??

    万一杀不光怎么办?应急预案有没有啊?好像没有。

    二、好了。再看我们的杀手帅哥汤姆·库鲁斯——以下简称白头汤姆——帅还是依然那么帅。问题是,当杀手,这次似乎不合格啊。你临时拿到杀五个人的资料,为啥要弄那么大一提包纸质的资料啊?还照片。你既然有笔记本电脑,后来也是通过拷贝U盘,拿到了资料。为啥一开始不直接给一个小巧的U盘呢?多少资料装不下啊???弄到中间,的士司机麦克斯 居然把他的包给仍掉后,找不到下一个要杀的人了。这是一个熟练杀手的操作吗?

    三、白头汤姆要杀5个人。这五个人的身份和住址是知道的。但白头汤姆不熟悉路线。所以,白头汤姆想到了利用的士司机。他的想法是随机选择一个熟悉洛城的的士司机,威逼利诱下,总有司机愿意带着他赶到指定地点的。果然,的士司机麦克斯 中招了。第一个地址,很顺利就到了。但还是出了意外。要杀的人从窗口落下来,刚好砸到了麦克斯的的士。窗户砸破了,车顶上还有一滩血。

    那么,作为一个熟练杀手,这个时候,最佳的方案是什么?当然是直接杀了麦克斯,然后另外找一辆干净的的士啊!!!怎么会让麦克斯开着挡风玻璃破了,还有血迹的的士继续上路呢?这样的车,在路上不惹眼吗?不说警察了,任何路人看到这样一辆的士都会多看几眼的吧??【不要说白头汤姆不忍心对的士司机下手,后面看,他杀人是不眨眼睛的哦。连门卫都杀哦。】

    果然,这辆车被警察拦下来了。警察拦车是合理的。但白头汤姆继续用这个车就是扯淡的。从警察拦车开始,后面的计划就必须更改了。很简单。这辆车的牌照,警察肯定记录了下来,且这两个警察让他俩下车了,也把他俩的体貌特征也记录了下来。后面的杀人,白头汤姆想嫁祸给麦克斯,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哈。

    四、白头汤姆跟麦克斯的上司通电话,这也扯淡啊。你不是要计划杀死五人后,再杀死麦克斯,然后嫁祸给麦克斯吗?当然是隐藏自己最好啦。一句话都不应该说哈。居然忍不住脾气,直接跟第三者通话,这样还如何嫁祸给麦克斯?只要第二天麦克斯一死,上司马上就会把这个事情翻出来哦。

    再说去看麦克斯的妈妈。这也是扯淡啊。既然最后要杀麦克斯顶包,那么杀死麦克斯之后,还要到医院去杀了麦克斯的妈妈啊!否则,如何把这个事情原过去呢?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不晓得。如果有视频监控,那白头汤姆又暴露了。

    五、麦克斯把白头汤姆的资料给扔了!!!看看,杀手抓麦克斯的过程。一个熟练的杀手居然跑步跑不过一个的士司机!!!看来,白头汤姆真是老了。不过这是2004年的电影啊,比《碟中谍5》早了16年呢!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应该很能跑的啊!

    六、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的士哥麦克斯了。一个胆子很小,只有梦想却不敢冒险去实现的老实人,居然可以冒险去见买凶的黑社会大哥,且居然镇定自若的骗过了黑社会老大!!!这是胆小吗?这是老实人吗?一般的普通人只怕是做不到吧!!

    七、杀第四个人,亚洲人。在那么多的人的歌厅。居然开枪那么精准!!!从来不误伤无辜啊!再就是那个被杀的亚洲黑老大,别人听到枪声都开始东奔西跑了。他老先生还有小弟护体,居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白头汤姆哥来结果自己!!这个没有高度的必死的自觉性是不可能的哦!!

    八、最后,是的士司机麦克斯给女检察官打电话。女检察官给他的电话,居然不是自己的手机,也不是自己家里的座机,也不是办公室电话,居然是图书馆的电话!!!这是什么操作???或许,女检察官把手机转移到了图书馆的座机上了。问题是,你深更半夜到图书馆查资料,为啥要转移呢?为啥手机不直接带在身上呢?

    九、最后的最后,俩人跑出大楼,有多种选择,要么上大街,要么下地铁。俩人犹豫之后,下了地铁。问题在于,白头汤姆哥追出来后,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下地铁了。你这么神奇的吗?

    十、最后最后的最后,白头汤姆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从电影里看,算是神枪手了。居然被一个菜鸟的士司机乱枪给毙了!!!震惊!!!麦克斯可是不会开枪的啊!!他开枪打玻璃,保险都不晓得打开。弄了几次,才成功。最后,他居然就跟汤姆哥对射,把汤姆哥给嗝屁掉了!!

    十一、真正的结尾:第二天,自身杀手汤姆哥估计会成为杀手界的一个笑话:被一个胆小的素手的士司机给杀了。这是杀手吗?这是杀手界的耻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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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估计是:汤姆哥也是一个冒充资深杀手的新手。为了挣钱,冒险接下了一单连杀5人的任务。听说以前有个资深杀手曾经嫁祸给无辜的士司机,他也打算用这一招。结果,糊了,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了!!

    最后,汤姆哥是怎么知道这5个人的确切地址啊!!!好像没人给他实时信息啊!!万一,这5个人有几个刚好不在家呢?比如第一个,刚好泡妞去了。比如,那个弹钢琴的老几刚好请假没来。比如,女律师出门约会去了。你这个汤姆哥怎么办?到哪去找这个五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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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评

    千万不要聘请一个听爵士乐的杀手:话唠,工作没热情,思考太多社会问题,一本正经地忧郁,讲道理强迫症,而且穷到要连杀五个人还只能打出租车。

    6分钟前
    • 北河沿井斯塔
    • 推荐

    本来想说新世纪film noir能拍成这样真不错,结果被最后一分钟全毁了。普通出租车司机乱射一通打死职业杀手实现英雄救美【翻白眼.gif 何况阿汤又帅又话唠,如此可爱还敬业的杀手导演居然忍心安排一个这么扯的结局……无法接受!

    8分钟前
    • 水英俊
    • 还行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11分钟前
    • 圣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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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抓住自己的心,在杀人之前,这是杀手给我们的箴言。

    15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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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汤哥很卖力 几场近身肉搏很凌厉 画面质感一流 不失商业又带着观众思考 就是边角细节实在是弱到与整体风格不符到莫名其妙带着狗血

    17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还行

    也就还行的样子

    20分钟前
    • 影志
    • 还行

    影片显然想表现些更深刻的东西,可惜不是很成功,又走回老套路了

    22分钟前
    • 战国客
    • 还行

    实话说略有失望。如果是普通作品,拍成这样可以接受,但有汤姆克鲁斯和吉米福克斯两大高手保驾护航,出来这样的成果感觉还是有一些勉强。故事安排还是有新意的,杀手和出租车司机的组合也比较另类,但关键是前一个小时的剧情显得比较拖沓,2个小时的电影我认为至少可以缩成1个半小时。

    27分钟前
    • Riobluemoon
    • 还行

    郁闷,迈克尔·曼从来不肯让坏人赢。

    28分钟前
    • 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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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克尔曼 再进入21世纪后 一次又一次证明自己在烂片上很有造诣

    32分钟前
    • MissXtotheO
    • 较差

    情节太牵强了 。。。这只适合丢给ccav6 一直在糊弄观众 杰森尼玛出来打个酱油也能叫主演?铺满世界的伏笔尼玛是不是后来脑进水忘了。。。这也能上六分啊

    34分钟前
    • Button _
    • 较差

    如果是港片我会大声赞美的。。但换成这拨人在洛杉矶,虽然也挺凄凉,我还是觉得这片子不够有意思。

    38分钟前
    • dany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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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

    39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地球上有60亿人,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的人,你眨过眼么。你加入过国际特赦/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挽救鲸鱼、绿色和平什么组织没?没有。死了个死胖子你就这么大惊小怪。——很喜欢tom演的这个杀手的性格。真是男人的理想型。另:JAZZ BAR里那个吹trombone的黑人老板吹得不错。

    41分钟前
    • 一座夏天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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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灯火,枪火。映衬杀手的冷毅孤绝。台词的机警睿智。连阿汤哥那一头灰发,都与罗伯特德尼罗一样不约而同那么“迈克尔曼”。

    46分钟前
    • 匡轶歌
    • 力荐

    史上最话唠的杀手。死于话唠症。

    50分钟前
    • 墨白
    • 还行

    白发汤姆·磕螺丝很有乔治·嗑螺尼的范儿。

    52分钟前
    • 令糊葱
    • 还行

    Jamie Foxx演得太神了,面对危机时情绪的过渡和肢体表现都超级自然。阿汤哥贡献了自己的最佳打戏,不过最后跪得有点憋屈,一句点睛的I do this for a living让原本cheap到不行的本子都升华了,不得不服啊。感觉这两年都没再见到迈克尔曼的电影了是怎么回事- -

    56分钟前
    • Charles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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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手的仁慈无异于对自己的残忍,于是,他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午夜地铁上,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自己那样。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唯过程相逆。

    57分钟前
    • 坐等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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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汤哥+杰米福克斯+马克鲁法洛,还挺好看。当杰森斯坦森和阿汤哥同时出现简直惊呆了,然而,然而杰森就这么打了个酱油。。。

    58分钟前
    • 女神的秋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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